系所簡介

系所評鑑

系所評鑑項目

項目一: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

班制定位清楚,且訂有明確合理之教育目標,並據以規劃學生所需具備之核心能力與課程,以利教育目標之達成。

1.1 班制之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及其制定情形。

1.2 班制之課程規劃及其與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之關係。

項目二:教師、教學與支持系統

確保辦學品質之教師質量、教學品質以及支持系統的建置與落實情形。

2.1教師組成與聘用機制及其與教育目標、核心能力與學生學習需求之關係。

2.2 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及其與教育目標、核心能力與學生學習需求之關係。

2.3 教師教學專業發展及其支持系統建置與落實情形。

項目三:學生、學習與支持系統

學生招生與入學輔導、課業學習、其他學習及其支持系統有妥適的規劃與實施,並具成效。

3.1 學生組成、招生與入學輔導之規劃與執行情形。

3.2 學生課業學習、支持系統及其成效。

3.3 學生其他學習、支持系統及其成效。

3.4 畢業生表現與互 動 及 其 資 料建置與運用情形。

項目四:研究、服務與支持系統

師生研究、服務表現面之評估及其支持系統的建置與落實情形。

4.1 師生研究表現與支持系統及其成效。

4.2 師生服務表現與支持系統及其成效。

項目一: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

班制定位清楚,且訂有明確合理之教育目標,並據以規劃學生所需具備之核心能力與課程,以利教育目標之達成。

5.1 班制之自我分析與檢討機制及其落實情形。

5.2 自我改善機制與落實情形及其與未來發展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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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

98年度

課程結構外審

核心課程教與學設計,審查項目:

  1. 教學大綱清楚說明教學目標及所要培養之核心能力。
  2. 教學設計採用合適之教材(含自編教材),以達成所欲培養之核心能力。
  3. 教學設計採用合適之教學方法,以達成所欲培養之核心能力。
  4. 教學設計採用合適之學習進度,以達成所欲培養之核心能力。
  5. 教學設計採用合適之學習評量,以達成所欲培養之核心能力。
  6. 教學設計課程教材與授課內容符合學用合一。

建議:檢附各個課程之課程大綱、教學目標說明、核心能力說明、採用之教材、教學方法說明、課程進度說明、學習評量說明、教學意見調查結果。

核心課程教與學設計,建議佐證資料項目:

  1. 課程授課大綱
  2. Moodle線上教學網頁或其他課程教材網頁或自編教材
  3. 教學評量及意見
  4. 其他授課老師補充佐證資料

建議:依照6項審查項目摘要補充說明或提供下列佐證資料),例如: (1)課綱設計說明 (2)自編教材 (3)個人網頁 (4)作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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