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徵才公告 目前招募–聘用社會工作員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且具
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但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
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 規定所列資格。
待 遇:本職缺為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新增職缺,人員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依 計
畫辦理。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月薪45,460元(6等4階)~60,984元 (8等5階)。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月薪43,243元(6等3階)~58,766元 (7等7階);具社會工作相
關 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月薪45,460元(6等4階) ~58,766元 (7等7階)。
(3)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月薪39,960元(6等2階),任用滿1年
後, 再以資格條件1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歡迎公告、轉知貴校符合以上資格的大學畢業生、碩士生踴躍投履歷***
謝謝您的協助公告~~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事管理員 李愛倫
電話:(03)3322111分機115